蚌埠
对现有按病种收付费*策
进行动态调整
新的按病种收付费*策
将在3月1日起正式执行
市医保局印发的《关于动态调整蚌埠市基本医疗保险收付费病种项目及价格标准的通知》,明确基本医疗保险病种收费标准包括检查检验(含患者住院前三天本医疗机构相关的院前检查费用)、治疗、手术、麻醉、护理、用药、医用耗材等,执行按病种收付费的医疗机构,不得向就医患者额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日间手术病种收费标准包括术前各项检查、检验、治疗、手术、麻醉、护理、用药、医用耗材等,原则上在院时间不超过48小时,执行按病种收付费的医疗机构,不得向就医患者额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动态调整后,部分设置不合理、治疗方式不明确、年度病例少等病种予以暂停使用。同时,以全市病种次均费用为基准,对上下偏离值较大的病种,予以动态调整价格标准。
目前纳入我市按病种收付费的病种补充调整为种,新增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重症)、脑出血、肾结石、输尿管结石(下端结石)等病种。结合临床发展,新增日间手术单病种,包括老年性白内障(单侧)、翼状胬肉、小儿腹腔镜疝修补(单侧)、小儿腹腔镜疝修补(双侧)、肛瘘挂线术、肛周脓肿切开引流等6个病种。
另外,创新设立同病同保障病种,推动分级诊疗。《通知》明确纳入同病同保障病种项目,包括包茎包皮(诊断组)、肠系膜淋巴结炎、腹股沟疝、急性阑尾炎、腺样体肥大等10个病种。同病同保障病种收费项目及价格标准不区分医疗机构级别,以腺样体肥大为例,最高医保支付价格为元。
来源:蚌埠日报全媒体
记者:张婷婷
编辑:成凯
校检:袁玉柱
监制:成凯
监审:朱素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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