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出血病论坛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医话病案直肠黏膜下分段柱状注射环状 [复制链接]

1#

直肠脱垂是指肛管、直肠黏膜、直肠全层和部分乙状结肠向下移位,脱出肛门外的一种疾病。本病任何年龄均可发生,但多发于小儿、老人、经产妇及体弱的青壮年。中医称“脱肛”或“截肠症”。乃因小儿气血未旺,妇女分娩用力耗气,气血亏损,老年人气血衰退,中气不足,气虚下陷,固摄失司所致。

我们采用直肠黏膜下分段柱状注射+直肠黏膜环状回形缝扎法治疗完全性直肠脱垂,达到较理想的效果。现报道如下:

一、术前肠道准备:术前3天进少渣饮食,术前晚口服复方聚已二醇行肠道准备,术晨必要时灌肠1次。

二、手术方法:首先分三步行直肠黏膜下分段柱状注射,注射后再行直肠黏膜环状回形缝扎法。

常规消*皮肤肛管、直肠,铺无菌巾,嘱患者用力努责使直肠完全脱出或用柱状纱布卷塞入肛门镜,退镜后将纱布卷拔出以将直肠拖拽出肛门。

直肠黏膜下分段柱状注射:(1)将喇叭型肛门镜塞入脱垂在外的直肠腔内,在镜下行直肠黏膜下柱状注射,用5毫升注射器接上5号注射针分别于3、7、11点注入1:1消痔灵液,每柱注药4~5毫升,注射后取出喇叭型肛门镜用食指按摩使药物分布均匀,此时经注射按摩后脱垂的直肠上段部分回缩;(2)再次将喇叭型肛门镜塞入下段脱垂在外的直肠腔内,同法于3、7、11点在镜下行直肠黏膜下柱状注射,经第二步注射后脱垂的直肠下段部分亦回缩肛内,此时脱垂的直肠全部回缩至肛内;(3)第三步注射时将12公分喇叭型肛门直肠镜塞入直肠腔内,用5毫升注射器接上7号注射针或腰穿穿刺针分别于1、5、9点再次行直肠黏膜下柱状注射。三步注射总量60ML。

直肠黏膜环状回形缝扎法:用开窗的肛门镜(TST、痔A结扎手术用肛门镜)塞入肛内,在镜下行双层环状回形缝扎固定术,分别于齿线上2、6公分处的2、4、8、10点用2-0可吸收线针沿直肠行双层环状回形缝扎4针,以固定直肠粘膜缩窄直肠肠腔,并使其术后产生癜痕粘连,达到加强注射后直肠的柱状支撑作用。

三、术后注意事项:

1.术后禁食、禁排便3-5天;

2.每天补液,静滴抗生素以预防感染;

3.术后首次排便前予开塞露以防便秘努挣;

4.每日用紫芨油注入肛内换药。

典型病例

主诉:便时直肠脱出时伴肛门出血3年余。

现病史:患者赖嫦娥,女,69岁,以“便时直肠脱出时伴肛门出血3年余”为主诉入院。便时直肠脱出3年余,长度约10cm,时伴肛门出血,色鲜红,呈手纸染血,偶见滴血,神疲乏力,小便通畅,大便质软成形,1日1行。门诊拟“中医诊断:脱肛病(脾虚气陷证);西医诊断:1、直肠脱垂(二型III度)”收入住院。

专科检查:视诊:截石位见肛门外观正常,下蹲用力努挣后可见直肠全层脱出,黏膜充血水肿,长度约10cm;指诊:肛门括约肌松弛,收缩无力,直肠下端黏膜绕指感明显,指套退出无染血迹及粘液;肛门镜检查:镜下见齿线上方黏膜下移呈套叠状,黏膜充血水肿。

治疗经过:行直肠黏膜下分段柱状注射+环状回形缝扎术,术后第5天首次排便,质软通畅,便时无脱出。每日便后紫芨油换药清热利湿、凉血止血,补中益气汤口服、固脱苦参洗剂外用坐浴治以益气健脾、升提固摄,兼以清热利湿。

体会

完全性直肠脱垂是一种相对少见的盆底外科疾病,属于疑难病症,国外多采用手术治疗,手术方式分为经肛门(会阴)入路和经腹入路,但术后复发率较高,经多次手术仍不能治愈的病例不少。故针对失败的原因设计了各种不同的手术方法,已报道的术式多达多种。

在祖国医学的直肠脱垂治疗中,注射疗法具有患者基本无痛苦,并发症少,住院时间短,医疗费用低,可重复使用等诸多优点,具有较为广泛的运用。完全性直肠脱垂采用单一的注射方法治疗近期虽有疗效,但远期疗效欠佳,有的患者甚至在较短的时间内又复发。故常采用注射疗法+的手术方式以期取得更好的疗效,如注射疗法+PPH术、肛门紧缩术、黏膜结扎术、套扎术等。直肠脱垂注射治疗技术含量较高,且注射药物剂量多少没有严格客观指标规定,只能根据个人临床经验一次注射一定量的注射液,注射部位和进针深浅、注药多少,也是凭术者经验,这对初学者来说较困难,故很多临床医生无法掌握。

我们采用直肠黏膜下分段柱状注射+直肠黏膜双层环状回形缝扎法治疗完全性直肠脱垂,简化和优化了原有的注射治疗方法,更适合初学者操作,镜下直肠黏膜下分段柱状注射较之直肠脱出点状注射具有操作简便、进针点位少、感染几率小且收缩力强的特点,术中加用直肠黏膜双层环状回形缝扎法,采用操作简便的在开窗的肛门镜下双层缝扎,以环形固定直肠粘膜缩窄直肠肠腔,并使其术后产生癜痕粘连,使注射后直肠壁与周围组织有较完全的粘合牢固的柱状组织,其原理类似钢筋混凝土的固定作用,回形缝扎类似钢筋,消痔灵液类似混凝土,从而可以较长时间的起着柱状支撑作用,达到较理想的效果。

便秘诊治联合门诊时间

每周三上午10:30每周二下午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