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县办“春晚”当休
不知从何时起,全国各个省市雨后春笋般地推出了自己的春节联欢晚会,市、县区两级也“不甘寂寞”,纷纷“效仿”,基本形成“市市有春晚,县县办春晚”的格局,大有“泛滥”之势。
每年大年三十中央台的春节联欢晚会,好似一道丰盛的“文化年夜饭”,给全国人民传递了欢乐,带来了祥和,引领了时代风尚,成为家庭团圆必不可少的文化现象。每个省市举办一台具有地方特色的春节联欢晚会也无可厚非。现在的问题是,在当今电视、络、手机广泛普及、频道节目五彩缤纷的信息时代,每个市、每个县区都来办“春晚”有没有必要?究竟办给谁看?有什么效果?这一连串的问题很值得商榷。
据调查了解,市县区两级举办的春节联欢晚会,虽然具有地域性、接近性、群众性等地方优势,其中也不乏精彩节目,对活跃当地群众春节文化生活有一定的作用。但在信息如此发达的今天,市市都办,县县也办,而且规模不减,这是一种严重的资源浪费、重复建设行为,既无必要,也无效果,至少存在三大弊端。
弊端之一,条件所限,效果“打折”。市、县区举办的“春晚”,晚会的策划、编导、创作、演出等机制很不健全,加之录制、播出设备等条件限制,节目的演出、播放效果大打折扣,在当地的收视率也不高。有的群众就直言:“每年中央和各省市的春节联欢晚会就有30多台,档次和水平都很高,春节期间就是每天看几台都看不完,哪有时间看地方的呢。”市、县区办的“春晚”档次不高、效果不好,但有的地方为什么还要“热衷”于办呢?这里面恐怕与主办、承办、演出等各方面的利益有关,也有地方领导利用“春晚”歌功颂德、搞“*绩工程”之嫌。
弊端之二,铺张浪费,劳民伤财。市、县区举办“春晚”,既浪费资源,也浪费财力。据在某市调查,全市7个县区,每年春节前都要举办8台春节联欢晚会,市级一台“春晚”从筹备到演出花费最少在100万元以上,甚至更多,县级最低也在30到50万元不等。如果按这样的最低花费估算,全省11个市区、100多个县区,仅“春晚”一项花费最低也在4000到5000万元,其实还远不止这个数!这些钱如果用在基层最需要的校舍建设、移民搬迁等民生工程上,不知要办多少实事呀。
弊端之三,争抢“明星”,攀比成风。时下各市、县区举办的“春晚”也加入到了讲排场、搞攀比、抢“明星”的行列,一流、二流的“歌星”、“影星”被中央和省台抢走了,市、县区两级就“绞尽脑汁”争抢三流和不入流的“星”,甚至拉来国外不知道是什么流的“海外组合”、“国际名模”来助兴,似乎无“星”不成戏,有“星”才过瘾。这样不仅人为地哄抬了“星价”,而且助长了“浮华”之风,没有多少实际意义。
中共中央*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刘奇葆6月初在中央电视台调研春节联欢晚会筹备工作时强调:“要坚持节俭办春晚,做到规模适度,力戒浮华,不能铺张浪费。”这就为今后各级办春晚确定了基本的原则和方向。按照这一要求,本着节俭务实、反对浪费的原则,中省有关部门应当果断叫停市、县区办“春晚”;全省上下集中资源只办一台高质量的春节联欢晚会,各市推荐一两个特色精品节目加入“地方元素”;如果要活跃基层群众的春节文化生活,那就把舞台搬到农村、社区、企业去,在春节期间来个“送春晚下乡”巡回演出活动,这样的效果该有多好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