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行业:正面刺激农村汽车摩托车消费市场
为了更好执行《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加大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策的落实力度,财*部同其他相关部门制定了《汽车摩托车下乡操作细则》,对下乡企业认定、产品销售、补贴条件及标准、补贴资金审核、监督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我们认为此细则的制定,能在一定程度上拉动农村汽车消费的增长,将强化微客市场增长,但对微型、轻型载货车市场刺激有限。
细则中汽车摩托车补贴资金范围有所扩大。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包括农民新购微型客车、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摩托车的补贴资金和报废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并换购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的补贴资金。资金补贴针对范围有所增加,主要体现在,以前针对微型载货车及轻型载货车为换购,而细则中对于直接购买这两类车型也在补贴范围之中。
细则实施对新购汽车摩托车补贴力度较大。其中报废三轮车补贴资金为2000元,低速货车3000元,轻型载货车等销售价格5万以下补贴10%,超过5万补贴5000元,摩托车销售价格5000元以下补贴13%,以上补贴650元。
细则实施有利于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执行。实施细则强调补贴资金的管理遵循公开透明、直补农民的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府通过加强监管,利于该*策的实施。对于摩托车补贴时间跨度为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对于汽车下乡*策的实施时间为2009年3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对汽车下乡补贴时间跨度相对较短。
细则实施将更一步推动农村微客市场快速增长。由于微型客车兼具客、货运输两种功能,相对来说更加适合农运输村市场,2009年1-4月份已经销售接近60万辆,同比增长40%以上,我们认为细则实施的确定性以及有效性将使得微型客车市场仍然可以持续看好,但我们认为增速会逐月下滑。
细则实施对轻型、微型载货车市场有促进作用,但很难取得类似微客井喷式增长。据我们观察,轻型载货车、微型载货车主要用于城市及城乡结合部运输市场,农村市场保有量相对偏小。此次细则实施,在一定范围内会造成部分三轮车及低速农用车的换购,但考虑换购成本依然相对偏高,细则实施对这两个细分市场产品刺激相对有限,我们认为很难形成类似微型客车井喷局面的出现。
投资策略及公司选择。总体来说,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细则的推出能正面刺激农村汽车、摩托车消费市场。我们认为相对来说受益比较确定为微客及摩托车,主要包括上海汽车、长安汽车、宗申动力以及汽车玻璃生产企业福耀玻璃;实施细则推出对轻型及微型载货车将带来一定交易性机会,涉及上市公司包括:江铃汽车、江淮汽车、东风汽车、福田汽车等。